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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问题解答:

辞职时,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及时出具,否则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则要依法予以赔偿。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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