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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后原签订合同谁负责

问题解答:

人变更后,原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变更后的法人进行履行;法人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继承合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法人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连带债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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