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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问题解答:

写一方名字的房子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一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谁所有;但是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子有出资的,可以向人院起诉主张所有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关系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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