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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问题解答: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

1、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以非法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处于非本人意愿变更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除外;

2、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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