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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办理流程怎么走?

问题解答:

协议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就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记载于书面中;

2、双方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3、机关审查材料;

4、经过一个月冷静期;

5、双方亲自领取。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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