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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的各种时效是多少

问题解答:

劳动维权的各种时效: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可以立即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而在一年内,可以依法申请;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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