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www.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有: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要办理 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