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复议期限如何规定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复议期限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是复议,而是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复核期限是三天。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律飞侠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申请复核的作用

  复核申请的主要作用在于对原责任认定书进行审查和纠正错误。通过对原责任认定书的复核,上级交管部门可以对原责任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维持、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结论。如果经审查发现原责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法等,上级交管部门可以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这有助于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此外,提出复核申请还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当事人认为原责任认定书存在错误,通过提出复核申请可以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出现冤假错案或者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

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申请复核的流程

  一般申请流程如下:

  1.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2.申请的同时需载明主要证据;

  3.受理申请,进行复核程序;

  4.作出复核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