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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无效约定

什么是婚内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婚内财产协议的无效约定有哪些?下面,法务时刻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夫妻对关系间所得的财产以及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效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而又是实践合同,以履行为生效要件。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谁提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3、归一方但未作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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