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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转让对债权人的效力

问题解答:

营业转让对债权人的效力是:受让人取得债权和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人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并且向受让人行使其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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