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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取得抚养权一方怕见不到孩子怎么办

问题解答:

后没有取得的一方也可以探望自己的孩子。离婚后一般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决定。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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