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没有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关于一般商标的行为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一般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一般有以下情形: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没有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等。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直接侵权的类型及责任承担是什么
商标直接侵权的类型有以下几点: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商标直接侵权的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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