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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问题解答: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

(一)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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