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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条例 63 条怎么处理?

违反交通条例 63 条,通常指的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建议参考:

1、遵守交通规则: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限速、让行、使用转向灯等。

2、学习交通法规:了解并遵守交通法规是安全驾驶的基础。

3、谨慎驾驶:保持警觉,注意观察道路状况,避免违法行为。

4、定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包括刹车、轮胎、灯光等。

5、避免疲劳驾驶:长时间驾驶容易导致疲劳,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仅供参考,具体处罚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请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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