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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签好后不履行离婚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书签好后不履行离婚怎么办

  协议书签好后不履行离婚的办法是:向人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什么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如下:

  1.双方身份关系;

  2.离婚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而作出的表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问题的处理意见;

  3.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

  4.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的约定是在离婚登记完成时生效。法行时刻提醒您,法律上的离婚以离婚登记为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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