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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试用期过了,没签合同怎么办?

,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的基本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问:1月8号来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也过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五险一金,我该怎么办?

答:可到申请仲裁,要求其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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