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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否需要财产公证?

协议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

法务时刻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的不需要财产公证。

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

夫妻双方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处理财产和子女的等事宜。

法务时刻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间所得的财产以及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