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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是什么呢

问题解答:

股权代持协议依法成立具有效力。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内容合法、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股份代持是由名义以其自己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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