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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开基本户

问题解答:

合伙企业需要开基本户。银行基本账户是指存款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合伙企业的在使用货币出资时,需将货币足额存入到合伙企业的银行基本户中。

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或者其他财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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