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是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
建议参考: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建议双方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是否正确?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对还是错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是否正确?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