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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追讨过去未支付的赡养费吗

问题解答:

对于过去未支付的赡养费,被赡养人随时可以追讨。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被赡养人请求支付赡养费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子女有赡养能力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支付赡养费时,父母可以随时向成年子女追讨未支付的赡养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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