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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在我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建议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不是绝对的,以下几种情况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下列哪一项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