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关于保障债务人权益的法条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止讼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债权债务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是比法常见的一类民事纠纷,造成债权债务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特别是因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责任,现我国关于债权债务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比较多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调解。
对于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2、仲裁。
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诉讼。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4、申请支付令。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法律分析:债权债务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是比法常见的一类民事纠纷,造成债权债务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特别是因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责任,现我国关于债权债务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比较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 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 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 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 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 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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