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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被收购后还继承债务吗(企业破产被收购,债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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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当一家企业虽然陷入困境但仍然有价值时,比如有土地、有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稀缺的行政许可资质等,投资人在破产程序中实现收购,有其独特的优势:1、利于查清被收购企业所有对外债务,减少或有债务风险;2、执行中止保证债权人财产全部在破产程序处置;3、解除所有查封,包括民事行政刑事查封;4、担保物权在重整程序中暂停行使担保权;5、财务状况、财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尽调信息充分披露;6、多数决,避免在法庭外重组中因一个债权人不同意前功尽弃;7、停止计息,降低收购成本;8、有管理人的协助,更有法院文书对收购行为合法性的加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法律分析:破产公司收购的流程主要有:(1)与破产管理人接洽商讨收购事宜;(2)双方达成收购合意,签订收购协议;(3)协助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止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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