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拥有法定解除权时,还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的,则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关于当拥有法定解除权时是否还需要通知对方的问题,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当拥有法定解除权时还需要通知对方么
1、当拥有法定解除权时,还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则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法定解除权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
(2)预期,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
(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