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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年未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补偿吗

律师解答www. 超过1年未签劳动合同不能要求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自用工的第二个月起计算至满一年时为止。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向职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