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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有支付违约金的必要吗

问题解答:

解除时一般没有支付金的必要,但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或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则需要按双方的约定来支付一定数额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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