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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品房能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买房是件技术活,从头到尾都不容有一丝大意。首先你要货比三家、综合考虑楼盘品质、户型、配套等各方面的因素。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步入买房一族,但是由于初次购房没有任何经验,在买房的过程中却容易被开发商的种种伎俩蒙蔽了眼睛。

网友咨询:

买商品房能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退房: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10)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律师补充:

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判决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并退房的,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二)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三)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