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为什么立了公证遗嘱,还要办理继承公证?的观点吧。
很多粉丝朋友们都会问这个问题,为什么父母生前已经立了公证遗嘱,以后还要去办理继承公证?
首先,公证遗嘱是父母按照自身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仅仅是公民生前处分财产意思表示的一份证据材料,并不是确权文件。
当父母去世后,继承人需要拿着公证遗嘱到有关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由有关部门对这份遗嘱进行审查确认,确认这份公证遗嘱是不是有效,因为有可能里面涉及的财产已经被立遗嘱人卖掉或处分了,那么这部分内容自然就失效了。
其次,有关部门还有确认这是不是立遗嘱人生前最后一份有效遗嘱,在办理遗嘱继承手续的时候,需要所有的继承人来确认这份遗嘱是否是被继承人的最后一份遗嘱。
当这个遗嘱继承人拿着这个遗嘱过来申请公证的话,其实就是在做一个遗嘱检认的程序,会向其他的继承人询问这是否是立遗嘱人最后一份遗嘱,如果说是,大家都没有异议的话,相关部门就按照遗嘱来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
所以办理继承就是一个检认遗嘱的环节,财产权利变更过户一般还要以继承文件为准。
对于为什么立了公证遗嘱,还要办理继承公证?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