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债权人有权查阅破产资料。规定,债权人合理说明其为参与而需获得相关信息的,有权查阅相关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监督报告以及其他债务人财务和经营信息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十条
单个债权人有权查阅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监督报告等参与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债务人财务和经营信息资料。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予提供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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