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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流程如下:

  1.事故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二、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公证书。

三、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服可以起诉吗

  律飞侠提醒您,交通事故重新认定后,对认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