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资质没有可信度的要谨慎购买,食品生产是允许该食品生产的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保障食品能正常生产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必然会受到处罚。接下来,关于食品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如何处罚的详细内容,就由律师工作站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没有生产许可证可以生产吗
法律常识:
需不需要生产许可证,是根据你的产品决定,不是所有产品都需要。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食品没有生产 许可证的如何处罚
一、食品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二、食品安全问题请求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如果受害者选择侵权诉讼:
①经营者提供的食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用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②经营者提供的食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③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退货;
④如果受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⑤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此外,经营者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受害者选择违约诉讼:
①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②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三、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以超过商品价值10倍的赔偿。
按照消费者保护法赔偿,明知道商品有问题的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没有生产许可证可以生产吗怎么处罚
法律常识:
没有生产许可证不可以生产。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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