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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申请材料要求是什么

【导读】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著作权申请材料要求是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著作权申请材料要求是什么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超过20页的文字作品请提交光盘);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代理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缴费——登记机构接收委托受理申请—提交版权总局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 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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