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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

问题解答: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当事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等;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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