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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交一半人不在了怎么办?

当参保人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不幸离世,其社保账户中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建议参考:

1、及时办理社保注销参保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在 30 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注销手续时,需要提供参保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社保卡等材料。

3、领取社保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规定,将参保人的社保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4、注意事项:在办理社保注销手续时,应注意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时间和办理流程,以免耽误时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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