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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必备18篇)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篇

为持续做好我营业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场所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防控为先”原则,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警觉不降低、举措不放松,切实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二、消费者保护

1、落实戴口罩、检测登记制度。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消费者不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场所拒绝其进入。

2、实施预约限流措施。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上网人流。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严格执行限流限量要求。

3、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监督进入场所的员工和消费者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场所防控管理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2、加强消毒通风。每日营业前对场所内外公共部位(门厅、前台、独用楼道、独用电梯、楼梯、场所内卫生间、门把手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营业期间,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显示器、键盘、耳机、鼠标等进行消杀,做到“一客一消毒”。场所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3、配备防护物资。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4、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疫情期间场所运营规则及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 好范文网…疫情防控意识。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2篇

阳朔县总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在全县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女职工学习、宣传活动,将规定贯彻落实好,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营造了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学习的气氛

县总工会对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高度重视,接到文件后,积极组织全县基层工会女工委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的全文内容。

二、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以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公开栏处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等系列对《规定》进行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推动全县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营造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环境。

三、积极开展咨询日活动

利用圩日时间在公园广场、乡镇设立咨询流动服务站点,免费为广大群众开展咨询活动,活动与女职工“关爱行动”相结合,把《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与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结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女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

四、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与特困家庭调查、女职工维权三结合

一是与特困家庭相结合,通过走访基层工会建立贫困女职工档案,了解她们所需所盼,并帮助她们切实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

二是结合女职工维权,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组织企业与女职工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严格按规定执行就业,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增添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还使我县基层工会女职工提高了对《规定》的认识,增强了信心,更加了解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3篇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为迎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到来,并深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区总工会于三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概况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xx区总工会于三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一是以“走部门”的形式,为广大基层女职工派发“女职工特别权益保护规定”宣传单,普及关于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乡镇集市、街道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点,为过往女同胞进行法律宣传服务。

二、具体情况

(一)多样形式

积极宣传一是以“走部门”形式为广大基层女职工派发“女职工特别权益保护规定”宣传单,在宣传单上罗列与女职工切身相关的特殊法律权益,让她们能够更清楚的了解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提高她们的法律维权意识;二是到乡镇集市、广场等地设点宣传,为过往女同胞进行法律法规的讲解,内容以《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专项法律为主,增进她们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与了解,提高她们的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

(二)深入基层

周到服务结合xx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开展,我们还深入基层,去到企业、工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女职工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还为她们讲解职业安全卫生和生育健康知识,普及关于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法规。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4篇

按照《20XX年大英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县妇联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这一重要的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三八”妇女节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为进一步提高妇女法律知识水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县妇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级妇联组织,联合发力,多策并举,以庆“三八”活动会为契机,详细安排了维权周活动并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组织巾帼志愿者在政府广场、朝阳广场等公众场所设立宣传站点开展妇女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等资料5000余份,同时现场答疑和法律咨询服务,为现场妇女答疑解惑,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妇女群众和家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助推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邀请优秀律师、法律工作人员先后走进同心路社区、蓬莱镇通仙社区,为妇女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通过以案释法,讲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更多的妇女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和谐社区氛围。县妇联工作人员还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讲解,引导社区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活动现场累计发放了《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两癌”防治知识手册、《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折页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参与群众达100余人。

三、丰富活动,增强意识

为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科学家教意识,一是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关爱行动,印发《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宣传资料8000册,并上门宣传指导,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依法带娃”专栏,推送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引导广大家长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家教内容、掌握家教方法,实施科学家教,注重家风建设。二是召开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保护未成年人专项约谈会,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并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进行了再次明确。对家长的失职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了正面引导,呼吁其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树立科学教子观念和方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

通过三八维权系列活动,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实施,增强广大家庭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良好氛围起到积极作用。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5篇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6篇

根据黔西县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深化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我校工会开展了《女职工专项合同》、《特别规定》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学校女职工特别是外聘女工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她们的依法维权的法制意识。

活动以“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为主题。3月16日,学校工会组织女教职工代表和外聘女工人代表46人开会,学习了《女职工专项合同》、《特别规定》和《反家庭暴力办法》等与妇女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她们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会上,发放宣传资料58份。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学校工会还将《特别规定》和《反家庭暴力法》下载转发到学校的QQ办公群,让因上课未参加会议的女教职工在课余时学习、阅读,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也同时提高了学校履行守法义务的自觉性,推动了全校形成尊重女性社会价值、保障女教职工权益的良好环境。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公司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八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九条公司招用员工于七天考察期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公司规定签订一至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为0―3个月。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公司、员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部分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的应按公司规定流程填写加班申请表并审批。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第十七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或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公司用工当月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员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准时参加早例会接受点名;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并按本公司考勤相关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辞职应当经公司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员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条按本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已由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本公司向每位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员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8篇

为促进企业发展,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公司计划安排。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公司,热爱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二、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如有违反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三、按时上下班,上下班一律打卡,实行一人一卡,考勤卡由本人自打,严禁代打卡,如有发现,扣款20-50元。

四、工作时间不准聊天、唱歌、看书、会客、玩手机、严禁在产品,材料上坐、躺、踩、踏。

五、全体员工在工作任务忙时,没有任何理由不加班。

六、严禁带小孩和外来人员进入车间,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严禁酒后上班。

七、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上班不准穿拖鞋、凉鞋、西装短裤、高跟鞋、赤背、经发现一次扣款20元。

八、提倡“以厂为家,厂兴我荣”爱护公司财产,每天下班应关闭电源电器、擦洗机器、关好窗户,如违反扣款10-20/次。

九、公司员工要注意公司形象,个人形象,每天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卫生,物料、工具、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

十、生产车间严禁吸烟,发现一次扣款50元,不准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十一、公司全体员工应该相互尊重,讲话文明,待人礼貌,不准骂人。

十二、全体员工在公司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盗窃,发现一次扣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工资全扣,出现事故自己承担。

十三、公司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必须服从安排。

十四、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的,恶意攻击公司管理人员和同事的,连续旷工3天的,开除处理,工资全扣。其它均按照《人事管理制度》处理。

十五、公司全体员工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如有违反扣款500元并开除。

十六、以上规章制度希望本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9篇

为推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镇工会以开展“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XX周年活动为契机,动员全镇广大女职工认真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此次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维权工作专班。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的要求,我镇工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职工维权月系列活动安排,确保女职工维权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观念。

为提高女职工法律素质,增强女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以各村、社区为单位,镇工会组织宣传学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开展女职工庆祝“三八”活动。

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会组织“三八”节活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计划,从计划、经费、活动安排等方面,都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在了解到妇女同志有意向到远安爬鸣凤山,镇党委书记朱伟在“三八”前夕就主动联系远安鸣凤镇同仁,免去鸣凤山门票,提供一切便利。在3月4日,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童梦的带领下,我们早上8:00从育溪镇政府机关出发,机关共15名女干部职工一起来到远安鸣凤山开展爬山活动,下午在鸣凤镇的安排下,我们又到金家湾生态露营公园进行了参观学习,丰富和开拓了女同志的视野,营造了浓郁的节日气氛。

四、开展“关爱女职工”行动,为职工办事。

2月18日,由镇政府、人社所和镇工会联合主办20xx年“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共有东方国酒、润发时装、华强化工等14家企业参与,提供785个就业岗位,吸引了25个村社区382人应聘,达成就业意向的有263人,其中女职工150余人。开展为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共赠送和购买女职工安康保险活动,为机关16名女干部职工购买双份安康保险,大力在企业、各村、社区宣传安康保险,通过工会免费赠送、职工自愿购买等形式,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帮助女职工特别是贫困女职工、女农民共抵御“因病致贫”风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通过此次女工维权月活动的开展,全镇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意识大大提高,女职工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全镇形成了维权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氛围。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0篇

自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以来,蓬溪县商务经合局迅速响应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体干部职工第一时间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牵头完成茶楼、洗浴中心等场所关停工作

县商务经合局根据指挥部公告,第一时间制发茶楼、洗浴中心关停的紧急通知到各乡镇、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商务经合局统筹协调,组织安排全体干部对县城区茶楼、洗浴中心等相关场所进行了公示和宣传。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关停茶楼、茶馆247家,洗浴中心32家。

二、配合做好活禽宰杀关停工作

组织干部职工到城内4个农贸市场开展值守和宣传,积极配合市场_做好了活禽宰杀点关停工作。目前,全县活禽宰杀点46家全部关停。同时,确立了将晶鑫屠宰场作为我县活禽定点宰杀场所,完成了选址工作。目前项目正在砌墙体,主体钢架已焊接好正在上漆,预计2月15日可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扎实做好大型商场、超市、酒店联防联控工作

全体干部职工分组到城内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值守,督促以上场所按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做好体温检测、日常消毒、市场保供等相关工作,全县各大型超市、商场每日消毒20余次,面积约万平方米。2月1日上午在局213会议室组织德惠、百佳、君利来、新世纪等1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召开了联防联控及保供工作会议,并签订了共同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承诺书。

四、全面做好城区集资建房宿舍防控工作

对我局负责老商业局宿舍、商业局宿舍等9个集资建房宿舍落实了专人开展对进入小区人员进行登记、测试体温、小区消毒等相关防疫工作。并制作了宣传横幅,设置宣传站点9个,播放宣传语录,全面做好了集资建房宿舍防疫工作。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1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上级政府部门文件要求和公司员工生产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责任

按照各级政府、公司统一安排,明确公司防控责任,严密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日常事务。

三、工作措施

1、做好复工后在岗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本公司是否有从“一省八市”来上班的员工及其亲属,并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和公司领导,并做好隔离。

对于目前排除出的从“一省八市”来公司的人员或与其有过接触的员工,不管有没有症状,单位和个人必须上报,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部门要做好隔离人员后勤保障和监督保卫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症状人员及时移交政府部门,交送指定医院观察,采取专业救治。

2、统一信息上报。每天上午11点前、下午3点前将疑似人员统计表(有发热症状的、有密切接触的、从“一省八市”回来的)报工业园管委会及镇政府,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并由办公室统一信息,统一上报,做好疫情防控资料管理工作。

3、加强公司消毒防疫工作。办公室负责红外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储备,在公司开展大面积消毒工作,对办公楼、餐厅、浴室、公司大门等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各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4、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要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要通过网站、微信、橱窗、短信等途径广泛宣传。保安人员拦卡设岗,执勤人员要配备红袖章,建立来往人员台账登记;并做好温馨提示,将疫情防范措施张贴在员工出行醒目位置。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员工正确认识疫情,科学防范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5、积极做好疫情预防工作。取消各种大型集会和聚众活动,关闭各类公共活动场馆。劝导员工不走亲访友,不参与聚众活动。

6、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做到勤洗手;家中每天至少开窗自然通风1小时;地面、门把手、桌椅、水龙头用84消毒,碗筷、茶杯每天煮20分钟或用消毒柜消毒;勤洗、晒衣服和被褥;保持房间清洁干净;不吃生肉和野味;饮食要清淡,尽量少吃辛辣刺激性食物,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多喝水,多吃含维生素A食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治性、严峻性,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员工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各类人员疫情信息摸底排查,采取网状管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层层落实责任,逐一摸底排查,确保在员工返矿之前完成排查工作,排查结果报公司调度室。

3、强化纪律,严格追责。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以及春节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脱岗、溜岗、延误等失职行为,以及瞒报、漏报、迟报、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进行严肃问责,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2篇

xx乡根据xx省总工会的要求,在三月份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使广大女职工更多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按照xx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xx乡工会组织召开会议,会议就如何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进行了详细部署,制定了活动方案。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xx乡工会为了使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达到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法规政策的目的,在各单位张贴了宣传标语,且散发了维权明白纸。

三、开设知识讲堂,提高法律意识

xx乡为了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她们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专门聘请了乡司法所人员开设了法制讲解,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等为主要讲解内容。通过参加法律知识讲解,提高了广大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四、走访慰问。

xx乡工会人员对乡中心小学小学女教师及乡卫生院女医生进行走访慰问。通过走访,对乡女职工们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进行了解,并为其送上节日的祝福。

通过这次维权行动月活动,让广大女职工懂得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提高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促进了男女平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3篇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为迎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到来,并深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覃塘区总工会于三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概况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覃塘区总工会于三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一是以“走部门”的形式,为广大基层女职工派发“女职工特别权益保护规定”宣传单,普及关于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乡镇集市、街道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点,为过往女同胞进行法律宣传服务。

二、具体情况

(一)多样形式,积极宣传

一是以“走部门”形式为广大基层女职工派发“女职工特别权益保护规定”宣传单,在宣传单上罗列与女职工切身相关的特殊法律权益,让她们能够更清楚的了解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提高她们的法律维权意识;二是到乡镇集市、广场等地设点宣传,为过往女同胞进行法律法规的讲解,内容以《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专项法律为主,增进她们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与了解,提高她们的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

(二)深入基层,周到服务

结合覃塘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开展,我们还深入基层,去到企业、工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女职工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还为她们讲解职业安全卫生和生育健康知识,普及关于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她们的法律意识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能力。

三、活动意义

这次“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广大女职工送去了来自党和政府的温馨的节日问候与关爱,还扩大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度,提高了女职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更是增强了她们在本职工作上继续勤恳工作建功立业的信心。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4篇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_、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北京_有限公司是在北京西城区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 公司下设: 服务部、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7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19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6篇

20xx年3月,我院工会根据万州区总工会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在三八期间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宣传活动,使广大女职工更多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一是我院工会在三八节期间,在院内电子显示屏、内部网络系统开展了国家和地方关于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法规政策相关知识宣传。

二是开设知识讲座,提高法律意识。为了提高院内女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她们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3月22日,我院工会在院内开设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法制知识讲座班,讲座内容主要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_反家庭暴力法》等为主要内容,由医院分管女职工工作的副院长杨小玲和女工委委员王华英主讲,女职工参加人员达到170人,占全院女职工的80%。通过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了广大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通过这次三八维权月活动,让广大女职工懂得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提高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_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促进了男女平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7篇

根据贵港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我区妇联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并举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普法宣传,着力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增强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提高妇女自身的维权能力。我区以《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3月2日—3月9日,广泛宣传国家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切实做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维护女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重视女职工工作,推进女职工工作规范化建设

我区从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女职工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广泛征求女职工意见,落实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机构,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不断提升女职工维权工作规范化程度,把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关注女职工健康群众性女职工劳动

维护女职工权益、关爱女职工健康、帮助女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主要是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总的框架下,进一步加大对女职工的帮扶力度,向全区女职工送去一份问候、一份祝福和一份特别的关爱,这对于维护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建立健全关爱困难女职工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方案。二是建立健全困难女职工档案,深入基层、深入女职工,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的生活状况,摸清困难女职工底数,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女职工都进入工会帮扶系统的数据库,并将困难女职工建档数作为女职工关爱行动。

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总结 第18篇

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度“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红岛经济区总工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女职工维权月活动,使广大妇女更多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区总工会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立即组织辖区内一区两街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维权月活动落到实处。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女职工维权服务和群众性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目前,共组织全区175家企业开展了“女职工维权月”活动,组织6125名女职工参与到维权学习活动中来。

二、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观念。出口加工区、各街道工会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培训143次,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及有关法规,并结合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开展维权讨论与分析。青岛伦敦杜蕾斯集团、蓝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组织女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女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学习,极大的提高了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三、开展知识竞赛,营造氛围。宝佳自动化设备,土大力等企业组织女职工参与到知识竞赛中,进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试题测验。使女职工充分了解自身享有的权益,懂得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提高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促进了男女平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

四、举办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高投集团工会聘请专业律师,就婚姻、工作等方面如何保护自己为内容为举办了妇女维权专题讲座,提高了广大女职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形成了良好的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氛围。

这次“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广大女职工送去了温馨的节日问候与关爱,还扩大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度,提高了女职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更是增强了她们在本职工作上继续勤恳工作建功立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