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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有权利处理交通事故吗

律师解答 派出所一般没有权利处理交通事故。但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可以由派出所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不属于派出所管辖。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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