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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纳税人什么时候申报税务登记

生产、经营纳税人要依法承担缴纳税费的责任,并且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逾期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纳税人申报税费,那么生产、经营纳税人申报税务登记期限是多久?法务时刻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生产、经营纳税人什么时候申报税务登记

1、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注销税务登记程序有哪些

1、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纳所欠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并要进行财产清算,制作清算报告,缴纳财产清算时发生的各种税费,填写《清缴税款情况报告表》报送主管地税机关。

2、税务所对纳税人提交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清算报告、《清缴税款情况报告表》及相关注销资料进行初审。

3、税务所负责查验其发票使用情况,缴销纳税人未使用的发票、收缴发票购领簿,并将相关情况填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缴销发票情况栏目中,同时在“金税三期”程序中做相应处理。然后进行注销评估或转综合业务一科进行选案检查。

4、税务所负责检查注销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经局长审批同意后,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程序进行完毕。税务所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文书。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务时刻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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