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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属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在夫妻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在经济上相互独立,各自的财产也相对独立,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所得的财产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参考:在夫妻分居期间,双方最好能够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问题,可能会存在争议,建议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尽量保持经济上的独立性,避免财产混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属问题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属问题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