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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什么证件申报迁入登记

问题解答:

根据规定,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申报迁入登记的方式是: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被人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条

第二款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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