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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出院后有没有赔偿标准

律师解答 工伤事故出院后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护理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