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www. 不动产权证办理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是:
1.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填写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至房管局;
3.缴纳公共维修 基金、契税、印花税等费用;
4.进行产权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