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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谁有继承权?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建议参考: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的情况时,建议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遗产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中哪些部分属于过世一方的遗产。

2、确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有继承权的继承人。

3、办理继承手续:继承人需要办理继承手续,以确定其对遗产的合法权益。

4、分割遗产:在确定继承人后,需要对遗产进行分割。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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