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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 72 条第 2 款怎么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如果违反该规定,将面临以下处罚:

1、罚款: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被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扣分:扣除相应的驾驶执照分数。

3、暂扣驾驶证:在一定时间内暂扣驾驶证,以限制其驾驶机动车的权利。

4、暂扣车辆:车辆可能会被暂扣,直到违法行为得到纠正。

5、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可能需要参加交通安全教育课程。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对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酒后驾车、毒驾等,处罚可能会更加严厉。

建议参考:

1、了解当地的交通法规:不同地区的交通法规可能存在差异,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2、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等,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注意身体健康:如果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应及时就医并遵循医生的建议。

4、定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包括刹车、轮胎、灯光等,以提高驾驶安全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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