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世立的指定否有效
您好!按《继承法》规定,只要父母所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所指定的遗产继承人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二、我国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法律规定,以上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以上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以上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另外,以上同一顺序中排名不分先后,一般情况下均分被继承人的财产。
但,如有一方生活困难需要予以照顾,可以适当多分。
三、房产指定继承人是什么意思
继承权人的指定,可以通过遗嘱方式来指定。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四、遗嘱指定继承人效力如何
遗嘱只要不属于法定无效情形,都是有效的。《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五、法定遗产继承人中是否可以指定继承人?
1,法定遗产继承人中当然可以指定继承人,不过,这属于遗嘱继承。
2,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遗产指定有某个人继承。
遗嘱继承有五种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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