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开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劳动者自离了,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证明通知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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