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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要怎么申报债权

问题解答:

申报债权如下: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当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五条

人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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