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双方自愿的离婚怎么处理

  一、双方自愿的离婚怎么处理

  男女双方自愿的准予离婚,双必须到机关申请离婚。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证》,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时间是多久

  协议离婚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行时刻提醒您,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