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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问题解答:

分割后不配合过户的办法:

1、生效裁判载明房产分割内容的,则当事人可以直接据裁判文书要求中心予以过户登记;

2、若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持、等材料,向法院起诉,再按照前述程序处理。

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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