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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界定合伙企业破产清偿的方式?

问题解答:

界定合伙企业的方式是:破产后按合伙清偿顺序清偿,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所欠税款、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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